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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局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7年05月12日来源:社区矫正于安置帮教科作者:郝海勇浏览次数:

55日,酒泉市司法局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领导和相关科室同志,以及1家市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6家市级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省上16部门印发的《甘肃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介绍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目的、作用和主要内容,通报了酒泉市近年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介绍了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的典型经验。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刑满释放人员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在改过自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树立生活信心等方面确实需要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社会力量参与对他们的帮教能产生积极效果。近年来,酒泉市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者协会在救助困难群体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内容和政策引导鼓励,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了解不多、参与不多。这次国家和省上制定相关意见,市司法局专门召开座谈会落实此项工作,为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发挥积极作用创造了条件。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的一些具体设想。一是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狱所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帮助制定帮教方案,提升帮教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充分利用与刑满释放人员“非对立”的优势和拥有的相关资源,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开展法治讲座、心理疏导,开展社会适应性教育和训练。三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社会力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寻求社会资源对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四是按照区域将刑满释放人员划归不同的社会组织,采取定点、定人、持续的办法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帮教,以期取得成效。五是发挥社会组织人员多、涉及领域广的优势,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对于帮扶效果好的个案加强宣传,树立身边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六是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志愿者团队,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参会的社会组织一致表示有决心、有信心共同做好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在座谈总结时指出,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是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尽快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制定了一些具体落实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前景很好。座谈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提了一些好方法、好途径,对于酒泉市落实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将发挥积极作用,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会议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各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酒泉市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