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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民务实维护和谐稳定

时间:2016年07月15日来源: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坚持为民务实  维护和谐稳定

           ——全国模范司法所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金塔司法所先进事迹

  金塔镇地处金塔县城郊,辖11个行政村,7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737人,是全县最大的乡镇。金塔司法所成立于1993年,2010年10月正式收编上划归县司法局垂直管理,实行由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平均年龄36岁。近年来,金塔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做本职,突出特点创特色,抓好管理强自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成为群众离不开的“贴心人”,政府贴近百姓的“左右手”,各项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连续4年被评为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先进集体。先后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命名为 “ 全省优秀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省标兵司法所”、“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能担负起保一方稳定的基层政法组织,金塔司法所注重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素质,所内干警普遍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为民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注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所内干警普遍锤炼了“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形成了人人主动作为、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基层基础设施,推进规范化建设

  司法所注重组织建设规范化,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和支持,配备了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5间,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谈心室、法律咨询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调解室等,配有业务用车1辆、电脑4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照相机1部、行政执法记录仪1部,音视频同步监控等办公设施,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设施保障。注重所务管理规范化,切实加强软件建设工作,针对司法所工作职能和特点,修改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所长职责》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等19项规章制度,并全部上墙公开,实现了建设规范化、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化、队伍专业化。

    三、强化职能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着力预防调处矛盾纠纷。金塔司法所把建设“第一道防线”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小矛盾不出村组、大矛盾不出乡镇”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大量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去今两年,全镇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6件,调处成功339件,形成书面卷宗282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8%,落实个案补贴2.1万元,有力调动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预防和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为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触角,依托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成了上杰村、塔院村、金大村、营泉村、胜利村等5个规范化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使司法行政工作关口前移,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充当起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金塔司法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金塔”的工作任务,以增强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法律意识为重任,以“3.15维权日”、“6.26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法律宣传6场次,制作固定宣传专栏6块,印发便民服务指南5000多册,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切实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的发挥,先后创建了边沟、营泉、西沟村“三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塔院、中杰、上杰村三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等,形成了一批民主法治村典型,省市领导在全省“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和终期考核过程中对此工作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为创建“平安和谐金塔”、打造产业强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3、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模式,采取日常管理帮教、集中活动帮教、重点时段帮教等一系列新的帮教措施,建立健全了司法所、村、组、家庭“四位一体”的安置帮教网络,制定了干警包抓到人的帮教制度,并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做实做前安置帮教工作,发挥了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作用。近五年来,金塔司法所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60名,衔接、安置、帮教率均达到100%,帮助解决低保待遇5户,鼓励自谋职业16人,其余人员全部落实承包土地,确保帮教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使安置帮教工作做到重点突出、工作全面,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4、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管理制度化、矫正规范化、帮教多元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做到分类管理、矫正宣告、个案矫正、手机定位、月谈话、月汇报、月考核、季评议,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社会活动状况,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日常监管中,司法所定期召开社区服刑人员会议,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定期深入对象家庭,走访相关邻居和村组干部,实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一步规范档案、严格考核,从严对社区矫正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将矫正人员参与公益劳动、集中教育、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考核评议等资料全部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惩戒教育,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解决,从而有效防止重新犯罪。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共接管矫正对象33人,已顺利解除矫正22人,现列管在册11人,全部建立了管控档案,落实了管控措施,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出现,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5、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所服务基层群众法律需求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近年来,镇法律服务所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0多人次,为政府、村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代写法律文书260余份,代理诉讼业务17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6件,为镇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良好的法律保障。

    几年来,金塔司法所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为所训,以服务促发展,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光荣属于过去,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召唤和激励金塔司法所不断迈开铿锵有力的步伐,为实现新的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