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风采 >> 正文

强化司法行政职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时间:2017年05月31日来源:酒泉市司法局作者:浏览次数:

   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与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深情爱民、真心为民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较好的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近三年来,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有力支持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肃北县司法局有效地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被司法部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单位。

   一、积极申请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

   肃北县司法局克服编制少、人员紧的困难,通过局内调剂,落实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编制,但是无法克服法律援助中心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2014年,肃北县提出了实施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的申请,2015年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肃北县派遣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即志愿律师1名,大学生志愿者1名,减轻了肃北县律师资源缺乏的困难,目前,志愿律师雷青霞已连续两年为肃北县提供志愿服务。2017年,考虑到新入行的年轻律师缺乏办案经验,需要志愿律师继续发挥传帮带作用,肃北县再次申请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并获得了司法部批准。

   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在工作实践中,肃北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清醒地认识到,顺利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先导,肃北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了“严”的标准、“实”的要求,中心先后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批指派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考核制度、法律援助中心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作、公示了受理案件登记、结案登记、法律援助来访来电咨询登记等规范法律援助日常工作程序,为“1+1”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 强化宣传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氛围

   为了使广大牧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关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主动性, 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开展 “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法律援助进牧区”等活动。2015年至今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28场次,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教育活动85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4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2400人次。肃北县司法局还精心组织,通过建立法制宣传长廊、播放法制宣传影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法律援助“1+1”项目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同心协力积极培养本地律师人才

   自2015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肃北县开展工作以来,肃北县司法局积极帮助志愿律师适应新环境,对于出现的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都积极予以解决。志愿律师雷青霞同志业务能力强,办理案件质量高,她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的思维以及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精神,成为了肃北县每一位法律服务人员学习的榜样。对于新执业律师,雷律师在业务上都给予了耐心细致的指导。在办理疑难案件时,雷律师用带上一名新执业律师一同办案的方式,指导新执业律师提高业务能力。每当新执业律师独立接手新案件、在案件讨论时,雷律师对于案件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都一一提出,促使新律师能够高质量的完成案件。雷律师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毫无保留地全部传授给了新执业律师,为肃北县培养了一批年轻律师。

   五、携手志愿律师共创法律援助工作新业绩

   肃北县司法局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为依托,打造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在志愿律师的带动下,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知晓率不断提升,广大群众都愿意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解决问题,办案质量及数量较往年有较高的增幅, 2015年至今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7件,其中刑事案件21件,民事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8件,代书224件。2016年12月,肃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57名寻求法律帮助的农民工,他们声称有516余万元的工资被拖欠,工程已经竣工,但他们迟迟未拿到工资都无法回家。值班律师接到案件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案情,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志愿律师介入,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用工单位与农民工达成了工资支付协议书,于2016年12月底  分2次全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较好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