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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问答(二)

时间:2018年06月15日来源:司法部政府网作者:浏览次数: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问答(二)


  1.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放宽政策的范围?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25个省(区、市)的1000余个县(县级市、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具体范围和名单详见司法部网站。


  2.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在报名专业条件方面的具体规定?

  答:《公告》明确,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这是一项特殊政策,在一定时期内适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不论是否为法学专业,也不论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也不要求具有三年法律工作经历。

  二是如法律大专人员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放宽政策适用地区和适用期限内,不受其取得学籍(考籍)的时间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限制,都可以报考。


  3.问:法律专科学历人员能否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报名专业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因此,法律大专学历不能报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